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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3 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2年09月27日 09:15  点击:[]

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3 年接收

硕士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校 2023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和《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接收人数见《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5.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 “推免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三、复试与录取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导师代表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下达的本学院招生计划,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研究生院审核发布。

2.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发布。

3.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各复试专家组命题。对复试试题按照“机密”级别,安排专人统一保管,确保试卷保密安全。

5.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审查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6.监督本单位复试各环节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立各学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3人),设立组长一名,对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每个复试小组秘书1-2名,负责复试记录、全程摄像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制定本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建立复试试题库。

2.对本专业考生进行复试,评定复试成绩。

四、复试内容、要求及程序

(一)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我院自身情况,确定2023年硕士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院使用钉钉平台进行复试,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钉钉APP或电脑客户端并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注册以备用,同时请大家在面试正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前进入考场检查设备,以便顺利进行复试。

(二)复试进度安排

复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18日

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和安排根据相关情况及时更新(请关注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官网)

(三)复试流程

1.公布复试方案

学院公布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的化学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

2.通知复试

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含复试时间、地点等)。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复试前准备

1)遴选组建复试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

2)准备复试试题。学院各复试专家组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开展命题,试题要求数量充足、避免重复,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3)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对复试平台进行系统测试和全流程模拟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

4.复试材料提交  

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前须向学院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5.联系复试考生

学院及时联系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

6.复试过程管理

1)落实“三随机”工作机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已抽取的复试试题不得再次使用。

2)复试正式开始前,工作人员提前联系考生候考。

3)复试过程中,招生专业复试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现场独立打分。工作人员进行复试记录,对复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处理突发事件,协调其他事宜。

(四)复试内容与考核方式

1.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

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养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招生专业

专业测试科目

参考书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1名称

加试科目1参考书目

加试科目2名称

加试科目2参考书目

070301无机化学

化学实验操作

《无机化学实验》(2001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

《有机化学实验》(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王清廉等修订,兰州大学编

结构化学基础

《结构化学基础》(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周公度

仪器分析

《仪器分析》(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朱明华

070302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实验操作

《分析化学实验》(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编

结构化学基础

《结构化学基础》(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周功度

仪器分析

《仪器分析》(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朱明华

070303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实验操作

《有机化学实验》(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王清廉等修订,兰州大学编

结构化学基础

《结构化学基础》(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周公度

仪器分析

《仪器分析》(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朱明华

070304物理化学

基础化学实验操作

《物理化学实验》(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东北师范大学《无机化学实验》(2001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

结构化学基础

《结构化学基础》(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周公度

仪器分析

《仪器分析》(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朱明华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中学化学课程与教学实践

《化学教学论》(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刘知新《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17版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上下册)(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宋天佑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上下册),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师大编


3)综合素质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核方式

1)英语水平测试:采用问答、对话交流形式进行,满分20分。

2)专业素养测试:以问答形式考查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40分。

3)综合素质测试:以问答形式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状况等,满分40分。 工作人员将上述三项测试的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在《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上,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其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后即为该考生三项测试最终得分。复试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

(五)复试总成绩

1.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素养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①“英语水平成绩”低于 12 分(不含 12 分)者不予拟录取;

②“专业素养成绩”低于 24 分(不含 24 分)者不予拟录取;

③“综合素质成绩”低于 24 分(不含 24 分)者不予拟录取;

④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成绩公布

复试成绩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六)拟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有权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七)其他

推荐工作时间进度以“推免系统”公布为准,请各位考生关注“推免系统”相关通知及要求。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六、学制、学费与奖励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学费标准请参见《重庆师范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按规定享受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办法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为准。

七、相关费用

推免生参加复试(含体检)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在我校公寓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标准为 1200 元/年/人。

八、其他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3.在开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生下列情况,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品德考核未通过;

2)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者;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九、咨询渠道

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5910302


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2 年 9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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