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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关于开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08日 17:36  点击:[]

       重庆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关于开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相关规定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化学学院决定从2019届开始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2019届起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查重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学院将提供账号给各学院(部)使用。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lib/cqnu/

、查重检测与结果处理办法

1.所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需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检测为“合格”的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只是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下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处理办法

A

R≤20﹪

合格

可参加答辩

B

20﹪<R≤60﹪

疑似存在

抄袭行为

由指导教师反馈给学生,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限期修改,修改后须再次检测,检测结果小于20%方可参加答辩。

C

R>60﹪

疑似存在

严重抄袭行为

由所在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进行鉴定。如确认论文(设计)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论文(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出具鉴定报告,由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计为“不及格”, 学生推迟一年答辩,做结业处理。

注:R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具体检测办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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